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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尸还魂

做设计师这么多年,思来想去最头疼的一件事还应是作品被人剽去而没有任何报酬。最近这两年,很少碰到,不过不代表着没有,前两天逛超市的时候就碰见了一件商品,外包装正式用的我的方案。但当时这个案子是属于丢失的一个单子。
那还是2007年6月,接到一个做羊肉片的企业的案子,属于策划和平面设计整体打包的活儿,我负责平面设计也就是产品包装这一块儿,而这也是头阵,包装设计得好,下面的策划才会接着做,不然,整个活儿就拉倒了。当时用了几天工夫做出来几个方案(右边的图片就是其中之一,也是主要的方案),后来约客户前来提案, 提案那天的具体情况我基本上也忘记了,设计上应该是挺满意,但不知道由于什么原因,这个活儿最后还是没成,客户说不做了。这事儿后来我也就忘记了。
现在再看这个作品,稀松平常,属于半成品,还有很多可以深入的细节。而这个案子的文件也就沉在硬盘深处,几乎都没有翻起过。这次找它费了半天周折,才在一个备份的移动硬盘上找到。
 
几天前逛超市,突然我就发现了一款羊肉片,就是左边这个图,图我是在阿里巴巴找到的,他们的一个网上销售点。目前看到的这款产品的制造商就是两年多前的那个客户,而产品包装,可以这么说,95%以上的和我所设计的样子一样。他们只是把背景元素啥的逆时针90度横了过来,然后把字也横着排放了。至于那些设计元素,则基本上原样拿来使用。对于此,我很愤怒,也很无奈。我在超市看到的产品不是这一款,那一款和我设计的样式也有80%的雷同,而我在网上找到的这张图片我还没有见过实物。我倒真想看一看实物那些设计元素的细节,比如字体,羊形象什么的。
在我的印象里,我可能就这个活儿给他们发过Email,里面包含这张作品的小样图,仅仅是小样,无法印刷的JPG文件。但是,目前展现在我面前的却实实在在的是一个冷冻的羊肉片,卖十几块钱。
我刚才说想看看实物上面的那些细节,就是想知道他们是采用的我的源文件还是找人再描摹的。因此,出现这样的事情只有两种可能,第一,他们收到小样图后就跟我们表示取消合作,然后拿着这个设计好的小样图去找另外的设计师,让他按照这个样子重新描摹成可以印刷的矢量源文件,这样,他们就只需要支付给第二个设计师少量的手工费用,而不用支付给我设计费;第二种可能,如果他们的产品包装细节和我的设计源文件一致的话,那就是我这边出了内鬼,私下把源文件提供给客户赚取好处费,而客户拿到东西就逃之夭夭。
不管哪一种,结果只有一样,我没有收到任何报酬,而我设计的东西现在已经摆在市面上销售了。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这个卖羊肉片的客户竟然还把这个包装申请了专利。
我还能说什么?
这种事儿还真是防不胜防,在很多时候,给客户提案,大多时候客户都会提出把提案的PPT或者预览的JPG文件带回去,理由是拿回去给领导看看。对于这种要求即便设计师上门给领导提案也不好使,客户方会以领导今天不在或者留下文件我们再开会研究一下。设计师总不能说不行,你们什么时候开会研究我再过来吧,这样的话客户会很难堪。
我看见过自己也经历过把小样图给客户发过去然后就没有下文的事情,这个卖羊肉的是被我发现了,没有发现的我不知道

设计的悲哀

      昨晚上广州2010年的亚运会吉祥物发布了,半夜从医院回来也忘记了这岔儿,其实压根也没有抱太多希望,连标志都被人状告为抄袭,现在的吉祥物就更不想多说什么了。
    今天早上,当五个幼稚的羊蹦出来的时候,我感觉到很无奈,第一感觉,怎么又是五个?看来广州亚组委感受到五个福娃带来的巨大商机。不过,肯定会有爱国者跳出来,指责我不知道广州“五羊衔谷”的传说。只是我想,假若某年南京取得了某运会的主办权,设计吉祥物的时候突然想起了百万雄师过大江……
    其实真的没必要在数字上可丁可卯,那样太儿科了,真的绞尽乳汁的想一想,从质量上而不是从数量上提高,一个精品远胜过五个庸品。当然这就不代表着出一个的就是精品,上海世博会那“没有蛀牙”的形象代言,就让佳洁士和杰士邦很开心,这两种产品都能找到同一个形象代言,也真是绝了。
     嘴里一跑火车就远,再回到广州这里来,就这几个吉祥物的名字,分别取名阿祥、阿和、阿如、阿意、乐羊羊,一连起来就成了“祥和如意乐洋洋”,还嘴硬说没有受北京的影响,是不是叫广广,舟舟,涣涣,莹莹,霓霓才叫抄袭北京啊?从北京盼盼开始,近二十年来,中国的吉祥物命名始终跳不出叠名的怪圈,总是打着民俗的旗号来恶心受众。在多年前还没有涉及这个圈子的时候,也没觉得什么,不好看不好听也就罢了,毕竟影响不了自己什么,而现在,自己也迈进了设计这个圈子,接触客户也就是甲方多了,也就明白了为什么中国大陆屡次中标一些怪异的标志和吉祥物了。
      对于一件设计作品,往往有很多专业的设计师投入其中进行创作,但最后拍板定稿的那个人永远都是一个大外行,甚至是一个土老冒,土老冒的审美和设计师是不一样的,所以,最终结果往往让遭受百般蹂躏的设计师哭笑不得。记得有段时间我给一家娱乐城做户外公交站牌的广告,本来开始我做了一组还不错的稿子,同行评价颇高,按照惯例在广告的右下角用小字标明了平面设计的出品人,后来稿子递交了甲方,回复意见是推到重来,并

中行回忆录

     眼看着九月就要过去,眼看着伟大的十月就要到来,眼看着已经百分之百团结胜利的大会就要召开,我很激动,激动的有点语无伦次,本来觉得马上就要召开民主的大会了,这是参政议政的好机会啊,可以针对档下的某些丑恶现象、混乱情况做出一些意见性的看法,但是,管事的手一挥:你丫闭嘴!然后很多交流的论坛,博客就歇菜了,现在小声问一下,信访局还开着门了呗?那可是一个纯种的交互性组织,24K的。
     不说政治了,我怕不和谐,还是总结一下自己吧。
     九月依旧过得平淡,如果博客搬家也算是一件大事的话那就算是它了。还是说一说工作吧,好几个人都在问我跟中行有什么仇,以至于接三连四的讽刺中行,这不是不能说的秘密,那就细细的说一说,现在事情过去了,说说也就舒服了。
     事情是这样的,公司接了中行A支行的活动策划,由藏谷承办,按理说这是一个大客户,是个又赚钱又露脸的活儿。但是一开始就遇到了障碍,做出去的设计和活动方案均受挫,这是很不常见的事情,接到客户的反馈后没办法,只能返工闷头苦做,而其中的设计呢,直接被毙掉,这中行A支行负责组织这次活动的某女就把请柬的设计交由北京的B公司来设计,我有点蒙头,做设计几年了,还没混到这份上呢。补充一句,从开始接这个活,到提交制作成品,一共是三天时间,相当紧张的工作周期。隔了一天,北京B公司传过来设计的请柬稿,我一看呆了,围绕中秋氛围的请柬被做的跟一个存折似的,没有任何主题特征,据说,当时北京B公司看了我的设计稿后大放厥词,说这中秋请柬怎么能用黄红色呢,换成蓝黑色吧,这意见连中行都有点措手不及。后来他传过来的稿子确实让我意外了,虽然没用他那高雅的蓝黑色,但是设计成异形就够人忙活了,几乎没有制作时间了,竟然还要异形,作为一个设计师,应该知道异形裁切需要制版,光制版的时间就需要1天多,肯定会耽误事儿,但是,被中行A支行某女频频提及的B公司竟然如此幼稚,更为可笑的是A支行某女还要坚持B公司的稿件,制作异形贺卡。由于这个请柬还被设计了异形信封,所以制作难度更加大,由于B公司做的最终稿件还只是一个草图,没有加出血,没有完善颜色模式,等我弄完这一切善后工作,就匆匆忙赶到印刷的地方,连夜制作。当时就信封的问题曾和某女沟通过,她给出的意见是信封大一些,好装,大个1厘米也没关系。
     东西在夜里的时候都印刷完毕,我带回来,因为是异形无法裁切,所以只能带回来手工裁剪,大家都还没走,就开始了一个个的制作,后来某女也赶过来,说是不放心。后来她看着我们一个个的把这些请柬和信封裁剪粘贴完毕,验收的时候给出了意见:信封太大,已经超过里面的请柬快1厘米了,你们重新制作吧。
     这就意味着我们辛辛苦苦裁切,一个一个拿双面胶粘的信封就废了。
     后来,某女还否掉了她已经确定的请柬夹页,说是

设计,要么挣钱要么发展

 
     很不适应,刚刚发了一堆正妹的照片,接下来就上了变形金刚一般的大卡,理论上来说,这样的发文模式留不住固定群体,确实,对正妹感兴趣的朋友很少对机械发烧的,当然,机械专业的色狼们除外。
     作为设计师却很少发自己的设计作品,不是没作品,是好作品太少,就算现在做的VOLVO也不是什么精品,但是最近的现状就是这样,工作多年之后遇到的惯性疲劳,做东西远没有了当初的新鲜与激情,慢慢的变得油滑熟练,做东西的速度在无知客户的威逼下叫神速,但最后的成品就像速食面,看起来光鲜无比,但细细品味则如垃圾一般。现在的问题是两种,一个是能不能接到优质的客户,二是能不能做出优质的作品,两者完整统一最好,但是更多的情况是第一个没有,第二个又强制要求做到,这就是设计师的痛苦。
     其实,真都做的像速食面似的,设计师倒也轻松,客户一般也能接受,毕竟,设计一般也是一个快速消费品,是需要时常推陈出新的,所以,速食面也符合市场行情。但是,这样对设计师的发展来说却是

如何更加轻松的去设计(二)

     利益是设计环节中的一种重要问题,设计师付出价值就需要得到既定的利益。但是,设计的价值最大化往往得不到客户的轻易认可,当付出与回报得不到平衡体现时,受伤害的往往是辛勤的设计师。
     其实,保证设计师利益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设计工作尚未开展前的良好沟通,在达成统一意见之后一定要把合作协议落实在纸上,细节一定要完善,包括设计工作的量,需要做什么,不需要做什么,其中客户(甲方)需要付出的义务是什么,整个合同周期的时长,这一切细节都要写清楚。在我刚入这一行的时候,因为经验欠缺,在签约时因为少了些细节内容而吃亏不少。客户(甲方)有时候心眼很多,他会不断的增加一些看起来不疼不痒的工作内容,但是,这些繁琐的工作绝对影响设计师的工作进程,也就是说,在既定的时间设计师完成超量的工作是一件很吃力的事情。所以,一定要在最初说明工作量和详细内容,如果出现附加内容将按照何种标准来取费,这都是一个设计师要注意的。
      但是,做为一个独立设计师来说,要真是做到按部就班的签订合同,收取预付金,开始工作,提交方案,收取余款是很困难的事,大部分客户(尤其是中小客户)并不愿意签署合同,他们的理由是没有必要,太麻烦。这是很危险的一个信号。大家可以设想,一份公正的合同,可以确保大家的利益,确保工作,确保时间,但是客户就是不愿意签,这说明什么?客户一定有自己的小主意,这就是对设计师不利的。所以,如果不是特殊情况,你宁可丢掉这份单子也不要去做一个没有权益保障的Case。什么是特殊情况?不论是我还是我身边的朋友们,谁都有最急的时候,要么急到等米下锅,要么客户特殊,这些情况下,可以采取一些特殊方式,比如降低设计费用但是需要付全款,设计中途不组织提案,最终先交款再提交作品的方法。这里一般都是根据具体事情情况来掌握。
      对了,在这里有必要说一下预付金的问题,这或许是设计工作环节中最重要的部分,因为这是一个设计师再受到伤害时最后的保障。在很多时候,会发生这种现象,客户说了,你先做吧,做完发过来我给我们领导看看。注意,这就是一个最危险的信号。我也曾经碰到过这种问题,客户是一个半国有性质的企业,部分负责人过来把意图说了一下,也不想签合同,但是对于我给出设计费用倒是没有异议,客户表示让我先做出一个大致样子,然后他要拿给总领导审阅,然后来确定。就这样,我先做完了整个标志的样稿并通过电邮传给了那位部门负责人,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回音,我打电话过去,那人说没有通过领导的审批,被PASS了。于是,这个单子就流产了。但是我当时就有种被忽悠的感觉,果不其然,后来途径那企业的大门口时看见他们的形象墙上的标志,跟我设计的如出一辙,只是在颜色上有细微变化,并做了一个水平翻转,仅此而已就开始应用了。
     从这件事中我学到了几点: 

要做设计必须先付定金,为总设计费用的50%,这点是绝对不能改变的,引用红柿的一句话“没有油的车是开不动的!”,收到了定金就有了最起码的牵制;
中途的提案方式要注意,尽可能地不要用发邮件或者通过IM软件传文件的方式给客户提交方案,有条件的话可采用登门放幻灯片的方式来展现作品,简单的也可以用自己的手提电脑来演绎,但是注意,不要答应客户拷贝的要求,有的客户会以领导不在,先拷贝下来吧,回头让领导看看。这时,设计师可以公司有规定不能对外拷贝为由,提出下次领导在时再登门提案;
最终定稿后一定要让客户先付清余款在提交作品,能使用JPG或者TIFF大图的就尽量不要提交矢量源文件。

      对于设计费用标准的问题也需要注意,如不是急着等钱用尽量不要自降自己的身价,设计本身确实是一个高消费的产品,一个优秀的设计师的作品是会花费很多精力的,这就应该停留在一个等值的价位上,当然很多时候这和客户的消费线有一定落差,但是,这时候需要改变的是客户,设计师要做好演讲的准备,要滔滔不绝的让客户心甘情愿。
      为什么我会这么倾向设计师的说,因为毕竟,当一个设计师拿到微薄的报酬开始工作的时候,心情是不会愉悦的,直接影响的,也就是作品的质量了,最终来伤害的还是客户,毕竟,设计师还能拿到点小钱,客户却拿到了垃圾般的作品。
      综上所述,种种说法看似都是在维护设计师的权益,但实际上这是一个相互的程序,公平公正的过程,收益的是双方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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